财政部下达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2.19亿元 全力支持做好水旱灾害灾后农业生产救灾工作

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近日,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下达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2.19亿元,支持内蒙古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重庆、贵州、云南等7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开展农业生产救灾相关工作。重点对农作物改种补种、水毁农业设施修复、农田疏渠排涝、夏粮抢烘等救灾措施给予适当补助,全力支持受灾地区应对洪涝、风雹等灾害影响,加快恢复农业生产、减少农业损失,助力夯实粮食丰收基础。

发布日期:2026年06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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